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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嘉嘉宝 于 2016-2-27 05:44 PM 编辑
这是我以前在博乒网发过的帖子,稍加修改移植到这里,以期能帮助大家理解速度、加速度和其它的相关概念。
此图纯手工绘制,曲线画的不够圆滑,诸位凑合看吧。应该能看清楚。(弧线起初的一段画了些切线,切线的斜率代表加速度的大小,因此切线下的a指加速度,和横轴上的a点表示时间不是一回事。)
(我只求能反映出发力的基本趋势,本质上不错就行。另外声明,本人乒乓水平一般,由于职业习惯,只是个爱钻牛角尖的机械工程师。最近一段时间里,我从湿父和徐教授的教学视频里受益良多。成年人经常是先理解再模仿,所以我很喜欢徐老的教学方法。)
曲线1代表了触球结束前不结束发力,不强调触球前或触球时加速度为零,最后所能达到的击球效果;
曲线2为恰好在进入触球时间的a时刻将加速度降至零或接近于0;
曲线3为在触球时间ab区间的某个时间点将加速度降至零或接近于0;
对同一个人,使用同样的器材,应对同样性质的来球,只要他没有瞬间张继科附体,若他对同样的方向发力,那他在a点之前所能达到的挥拍速度应当是不变的,我们要研究a点以后的状况,就应该将a点以前的情况先确定好。
显而易见,曲线2和曲线3均降低了挥拍的速度,那么击球质量是不如曲线1的。
正因为乒乓球运动的复杂性,正因为在球、球拍所组成的系统之外那只神秘的持拍手的不可测定,我不推荐使用动量守恒定律,也一再希望别人不要随意使用这个定律来解释击球问题。我甚至把研究系统扩展到三个研究对象,球、拍子和人,这样它们之间的作用力就都是内力,但是我遗憾的发现,人还有两条大白腿,这腿的蹬地发力是不能忽略的,所以,没搞清楚系统的外力数据前别用这个定律。
可变条件如此之多,我们要研究这个问题,只能从最根本之处着力,那就是动量定理和角动量定理,因为这里存在正确的使用前提,而且其正确性并非难以想象,通俗的讲,就是力对某个物体在时间上的积累效应会体现为它速度状态的改变,其简单性相当于推了东西,它就会动,推的越久,最后的状态就动的越快。为此我们得到了更接近于本质的结论------发力!在击球结束前,在球飞出去之前,在时间结束之前,在你丧失对状况的掌控之前尽可能发力,没有力,就没有加速度,也就没有速度,就没有最后拍子对球的更加强大的动能传递。
但是我们真的确定自己找到问题本质了吗?可以说找到了,也可以说没找到。为什么,因为决定这个发力的,仍是击球者,是人。人不是输入了有关程序瞬间就能算出最合理击球方式的机器人,人如果只明白要发力,但却发不出力,该发力的球不发力,不该发力的球乱发力,发别人能判断出落点的力,那就丧失了起初研究的意义。打球是智力、体力、技巧和心理的综合比拼,如果非要说改如何打出更具侵略性的球,我只能抠字眼的说,要发适当的力。
随手翻开7月份的《乒乓世界》,《找教练》专栏第137页左下角赫然印着几句话“打球松紧要有度,击球前后要放松,触球瞬间猛加速。”
对一条特定的速度变化曲线,当然在速度最高点,加速度为0。(如果是连续函数,没有突变)但是,我在正文里假定了一些和实际比较吻合的前提,对特定的人,他在击球前所能达到的挥拍速度是基本稳定的,这代表了他的发力水准。我们讨论问题要结合实际,不能只看曲线。
如果我能做到,我自然愿意在最高的速度击球,问题是那是个瞬间,没有人能精确的做到。
应当发现,这里有个悖论,当大致按曲线1的发力方式完成一次击球,并作出这条曲线时,我们发现曲线1的击球时间不够完美,为何不在速度最高的拐点,加速度为0击球?
曲线1的合理性在于,它的发力是连贯的,它不强调在那千中选一,只存在于理论描述的最佳点击球,人非机械,焉能如此?触球后卸力的错误在于偏晚,最多略影响还原,触球时卸力则极易熄火。两害当取其轻。
经过训练,今天出现于触球后的速度最高的那个拐点,一年后甚至会在远早于触球时间前就能达到,这就是曲线1的意义。举个例子,初学球时,总发不出力,打球时拍子的摆速很慢,但过了几年,腿一蹬,腰一转,手轻轻一挥,就能轻易在触球前就达到几年前的摆速,这种感受是每个球友都经历过的。但这时,你又觉得还不够完美,毕竟你又发现你的拐点仍未用在击球上。
练球的目的,就是要将原来出现在不可控瞬间的速度拐点,通过提高发力能力的方式不断将其拉下神坛,让它变成你触球前的一个普通的点,一个在其后的瞬间速度仍可以增大的点,这就是发展的眼光,整体的观念。
毋宁说在速度最大,加速度为零击球是本体论的结果,它直指终极目标;而在击球瞬间猛加速是方法论的结果,它认为人的能力永远有待提高。
打球是实践活动,我们在执行上要尊重本体论,因为它揭示了某些关乎本质的理念(即使人做不到,毕竟存在完美的点),也要贯彻方法论,因为它充分考虑了人的参与性和成长性。我们也同样不能把本体论的东西直接拿来当方法去操作,必须考虑执行主体---人的特质。
若你还能发力加速,这加速也并不会对击球质量产生消极作用,而是有积极作用,那为何不去做呢?”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续文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问题在于,该以何种方式打球?我提出的以下论点希望你能认真思考:
1)击球中传递动能的的确是速度,加速度只是成全了速度;
举例:即使瞬时加速度很大,如果没有充分的时间和空间加速,所获得的速度也很有限。例如挥拍距离不够,被来球顶住的情况;
2)如果一个人还能发力,他决不会愿意停止发力,能保持高加速度,他就不会人为控制使这个加速度下降。
也就是说,对连续变化的过程,尽管速度最大时加速度为零,但这并非意味着他反过来只要能刻意控制自己,使自己的加速度为零或接近零,他就可以获得最高速度。我们在逻辑上,不能做这样的倒推。我相信我们都做过很多这样的逻辑题。A导出B,但是B却推导不出A。
在某人还能发力时,人为的使自己加速度为零,只是在放弃使速度增大的机会。正常的发力应当是尽可能发力提速,当他发力能力耗尽时,加速度的确为零,但那不是个刻意为之的结果,是尽力了,不得不接受的结果。
所以即使《乒乓世界》也不会提触球时,加速度为零或接近零。那是个由于个人能力所限而必然存在的瞬间,但任何人都不能确认自己的极限是多少,在哪一个准确的时刻出现。只有功率恒定的机器人才存在这样准确的可以计算和执行的极限,我们完全可以设定它这样击球,但对于人,对于从小练球,肌肉每天都在长,技术每天都在提高的人,谁能确定这个状态呢?
所以教练们经常说“触球瞬间猛加速”,他不怕你有极限,就怕你攒着力量不发,永远停留在今天的这个极限。强调这个并非那个加速度能在极短的触球时间做多少功,而在于,他希望你的加速过程能贯穿到整个击球环节,能以提高发力能力的方式不断刷新自己的极限。
举个例子,跑100米比赛的人如果具备保持高加速度的能力,为了超越对手,他绝不会使自己减速。尽管在这里,速度最高时加速度为零也是适用的。如果教练告诉他,尽快加速到自己的极限,然后加速度为零或接近于零接着跑到终点。尽管教练的话并无错误,但他一定感到困惑,我不是机器人,没有标着铭牌的参数,那么短的距离,你让我怎么确认自己做到了极限并继续保持?我所能做的就是尽自己的力量使劲儿跑啊。实际上我们打球,完成一次完整的击球,反应时间比他还要短。
当然,我首先得假定跑100m的人不存在策略性的安排自己体力的情况。那就假定跑50m吧,你知道我的意思。
所以,我承认存在理想的点,但实践它需要很多附加前提,这些附加前提对于人和这项运动都是极难实现的,况且那句话会引起很多误解,因此我在实践中要贯彻切实有效的方法,那就是触球猛加速,它教人将发力贯穿始终。
当然,很可能我说了半天,你的意见本来就与我一致,那就当我啰嗦了。
说到这里,我有个感想:我们都是凡人,天生都具有公平公正的判断力,如果我们为了某个问题争论不休,难分难解,那不妨想想会不会本来就在说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,或者两个阶段,或者一个在揭示特质,一个在说认识的方法,一个在说基本概念,一个在说达成方式。我们切不可只就话论话,这样的话是死的,是丧失了具体意义的,切不可名实分离,重名轻实。否则就会像六朝的名士那样以空言谈玄,或者承认惠施和公孙龙的“白马非马”,而墨子为了解释既然要兼爱,就要爱一切人,为何还要杀掉强盗的悖论,居然通过语言推理的办法得出了“盗人非人(强盗不是人),杀盗非杀人(杀强盗不是杀人)”的结论。语言即谬误,我们为了尽力避免谬误,就需要充分分析其后的意义,深挖其后的背景,预料语言导致的结果,不得分析死的语言。数学和物理上的结论,也是在一定的前提下成立的。
原谅我的钻牛角尖,我只希望充分理解别人,正确的表达自己。
我想,越是顶尖的高手,可能越能接近在那个加速度为零,但是速度却达到最大的点击球。但是我觉得,不要强调加速度为零时击球,那不具有操作性。
谬误一:人为降低发力;
谬误二:瞄着球打,寻找千中选一的瞬间;
谬误一远比谬误二更严重,它杀死了进步的可能性。谬误二还不算特严重,就是打球容易停顿发愣。
徐教授说“加速度越小,力量越大。”,他的意思是某人在一次击球中通过持续的加速过程,发挥出了他的加速极限,如果他能达到那个理想中的击球点,那么在这个点,加速度几乎为零,速度已被加至最大值,击球力量也达到了最大。从这个意义上来讲,他并没有错。
我重新编辑这个帖子,只是觉得自己在几个月前已经啰嗦过一次,写了这篇又臭又长的文章,现在再把文章转过来也不费多少力气,既然主题类似,很多人都惑于此道,那么索性让它发挥余臭,就算我说错,也能增进大家的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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