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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圆明 于 2016-2-27 08:51 AM 编辑
《乒乓球比赛规则》规定:“在一局比赛中,先得11分的一方为胜方,10平后,先多得2分的一方为胜方。每轮的发球为2个。”这是国际乒联2001年9月有关乒乓球赛制的改革,采用11分制,代替原21分制,每轮发球由原来的5个,减少为2个。 乒乓球比赛规则,是乒乓球比赛进行所必须遵守的规则。规则的制定必须严谨、公平、合理,必须经得住推敲,经得住实践的检验。因为规则是普遍适用的,对比赛的双方必须体现机会均等。如果在规则本身存在着重大缺限,那对运动比赛的双方都是相当不公平的。 从11分规则本身来看,就是这样,它存在着致命的硬伤,并且隐藏得比较深。从一个点上分析,拿11分与21分的对比,会看得非常清楚。[本文系乒乓网圆明原创]
21分制,采取5分轮换发球的方法。按现在体育比赛记分制普遍采取单数的规则(另文再议),就21分来看,去掉单数1分不论,余20分,以双方发20个球情况来看,一方每轮发5个球,交换发球权,另一方再发5个球,依次进行,这样双方各发2轮计10个球,2×5=10。这样双方发球轮数一样,各为2轮;发球数也一样,为10个。双方是对等的,机会均等,不管先发球,还是后发球,不影响发球机会的多少。 |